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影像室与手术室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1 17:03 来源:亭湖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由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 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影像室与手术室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影像室与手术室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

2.3 项目规模: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影像室与手术室设计面积约45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85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4.1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影像室与手术室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影像室与手术室进行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含防辐射墙)、水电、布局设计(含医疗器材项及配套设施)等所有满足手术医疗要求的室内装饰范围内的设计。

2.4.2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影像室与手术室装饰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医疗器材设备、防辐射设备、水电、安装等材料的采购。

2.4.3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影像室与手术室装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含防辐射墙)、水电、医疗器材、安装、防辐射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5工期要求: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45个日历天内竣工,同时满足招标人对进度的要求。

2.6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施工满足国家现行“合格”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协助招标人取得防辐射施工许可证。

2.6质保期: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四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3.1.2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最多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投标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2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4.4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50173513609000666- 000684 。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如以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现场提交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原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且未提交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原件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loloB99Ymabs2aXlfeUig 提取码:7374)。

6.2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7.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tinghu.yancheng.gov.cn/col/col18996/index.html)。

11.特别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因演示(答辩)需要,可将演示(答辩)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 (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室,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开标室的责任自负。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邮编:224000                              邮编:224000

联系人:江            联系人:吴满霞

电话:18005102005                      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真:              传真:0515-8980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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