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中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和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如领导干部职务或分工出现变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对照相应职务或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委员会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一、陈昌刚(党委书记)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3.指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指导督促开展全镇2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5.支持安全生产巡察工作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察,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督查督办内容。
6.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支持人大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
7.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8.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何流(党委副书记、镇长)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把安全生产纳入镇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时研究有关重大事项。
4.组织制定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督促检查,协调推动在镇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5.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6.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等工作;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7.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大社会影响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8.根据实际情况,约谈村(居)主要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包括事故多发、风险突出、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等。
9.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黄祥建(人大主席)
1.把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人大工作重要内容。
2.负责领导服务业领域及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崔双全(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厉打击阻挠和干涉依法调查处理工作的行为。
2.负责领导分管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3.督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5.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王迎春(党委副书记)
1.负责领导分管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2.督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孔为富(副镇长、安全分管负责人)
1.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协助镇党委委书记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推动党委会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协助镇长统筹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镇政府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4.受镇安委会主任委托领导镇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治金工贸、火灾防控、烟花爆竹等专业委员会工作,推动每季度召开区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5.牵头配合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市、区督导组做好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
6.协助镇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灾防控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7.协调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8.牵头完善制订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职责全覆盖,协调推动在分管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9.牵头制定年度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制度。
10.协调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工作。
11.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月、镇级层面的应急演练、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等活动。
12.协调推进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人员配比,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13.视情约谈事故多发、风险突出、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村(居)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15.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6.统筹协调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17.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尤永苏(副镇长)
1.负责领导分管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2.组织分管条线,健全和落实条线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条线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分管条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组织开展分管条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带队并组织开展条线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谭春荣(副镇长)
1.负责领导分管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2.健全和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条线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带队并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组织实施农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
4.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李小峰(副镇长)
1.负责领导分管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2.组织分管条线,健全和落实条线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条线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分管条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组织开展分管条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带队并组织开展条线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张思宇(副镇长)
1.负责领导分管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2.组织分管条线,健全和落实条线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条线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分管条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组织开展分管条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带队并组织开展条线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周建月(政法委员)
1.督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支持安全管理部门推进基层安全管理网格化工作,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
3.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杨红军(纪委书记)
1.负责督促、协调纪委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发挥纪委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2.支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
3.指导督查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刘慧(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1.及时宣传报道全镇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成果,好的做法、新经验和各类典型,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助分管条线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宣传,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2.将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升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安全生产依法管理、决策、实施的能力水平。
3.将安全生产纳入推送文明村(社区)、单位评选依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4.把握好网络舆论导向,进一步增强涉及安全生产舆情处置力度,做到涉及本地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送。
5.负责各类文化宗教活动及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和应急演练工作。
6.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卞翔(组织委员)
1.负责督促、协调指导组织部门支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和机构队伍建设。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3.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邹荣飞(人武部长)
1.组织指挥所属民兵应急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支持镇政府应急救援行动的协调、报批事项。
2.指导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