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9省道盐东段及228国道交叉口路灯亮化正式用电工程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同意349省道盐东段及228国道交叉口路灯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亭行审投资(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亭湖区境内349省道盐东段及228国道交叉口
2.2 建设规模:项目造价约316.93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施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2.5 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招标人要求本工程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送电
招标人要求本工程投标人中标后自行负责与工程所在地供电公司申请办理验收、接电等及其他相关部门需配合及完善的所有手续,上述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箱变、电缆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技术文件、培训工作等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通过供电部门审查验收,并负责与当地供电部门协调有关入网事宜。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3.1.4.1 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4.2 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3无在岗项目;
3.1.5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要求:
3.1.5.1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2 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5.3 无在岗项目。
3.1.6 安全员要求:
3.1.6.1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月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抗议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3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7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8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9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总经理或离退休人员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10中标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满足工程施工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严禁转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50173513609000666-000589。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如以银行保函、社会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现场提交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原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保函咨询电话:0515-89802030)。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如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交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原件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WC8O8D1ZT0gkTK_YNa58Q提取码:nbvj )。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600元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或百度网盘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自行查看,后果自负。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盐城市亭湖区交通运输局:0515-68552376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跃进路58号
联 系 人:刘燕
电 话:0515-68552316
招标代理: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联 系 人:仇正飞
电 话:189322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