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1-1458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1-12-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促进全区幼教托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75号)精神,不断增强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范畴,整体推进托育园与幼儿园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提升“优学在亭湖”品牌建设内涵和层次,近日我区在出台实施《全区3周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亭政办发〔2021〕41号)的基础上,制订《促进全区幼教托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该文件解读如下: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明确了《方案》的根本遵循和制定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挖掘和整合教育、卫健等各方各层资源,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示范促进、协同共建,最终目的是为0-6周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提供科学精细的保教服务和指导,加快构建全区幼教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全面促进、保障和发展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助力“五新”主城建设。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方案》的实施路径和主要任务,通过向下延伸增设托班,新建公办示范性幼教托育一体化幼儿园,推进普惠性幼教托育一体化幼儿园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成区级幼教托育一体化实训基地,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能专业的托育服务队伍,构建“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推进幼教托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一是提升公办幼儿园占比,明确到2023年底,实现全区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上升2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上升20%。二是普及普惠托育服务,明确3年内建成托位2700个左右,全区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健康管理率超50%;建成1个以上区级幼教托育一体化实训基地,构建全区幼教托育一体化高质量课程体系。三是加快幼教托育一体建设,每年新建3-5所公办幼教托育一体化幼儿园,新增托位200个左右;每年将30%公办幼儿园办成幼教托育一体化幼儿园,新增公办托位400个左右;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创办高质量普惠性托育园、原高品质民办园办成幼教托育一体化幼儿园,每年新增托位不少于300个。

第四部分主要措施。主要明确了规划布局、专业发展、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关于规划布局方面:一是明确了托育园所的设置要求,未来3年对全区托育机构进行设点布局,保证托幼一体化幼儿园设置均衡。二是明确了幼教托育一体建设的主要途径,大力新建公办幼教托育一体园,推进薄弱民办幼儿园的优化整合,依托公办幼儿园下延增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三是明确了幼教托育一体建设的实施步骤,计划通过3年努力,形成公民办并举、普惠和高端并存、富有亭湖特色的幼教托育一体化幼儿园模式,课程体系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苏北地区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力。

关于专业发展方面:一是明确了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在课程架构、作息安排、月度计划、具体教案、个性定制、婴幼儿评估等方面科学研讨,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二是明确了实训研究的具体措施,从加强阵地建设、深化师资培训、加强示范辐射、组织业务考核等方面作了详细的安排。三是明确了医教整合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幼教托育一体化幼儿园周边社区家庭科学育儿的能力,打造好幼教托育一体化课程体系,建立卫健部门服务托育园制度。四是明确了托育产业的发展方向,促进托育用品制造产业布局发展,商业化赋能亭湖特色品牌课程体系,规划建设托育产业园区。

关于保障措施方面:一是明确了阵地建设的主要任务,加快公办园、托育机构、幼教托育一体化示范园建设,到2023年底,3周岁以下婴幼儿系统管理率达85%。二是明确了人员管理的规范要求,逐步提高幼儿园、托育园、托育一体化幼儿园公办教师和保育员占比,规范、统一全区非编人员的聘用管理制度。三是明确了财政经费的保障机制,从高确定托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和引导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开展托育服务,探索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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