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规范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工作,落实超标粮食监督管理责任,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盐城市亭湖区超标粮食处置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7日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056/2021-14224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 | 发文日期 | 2021-10-17 |
文号 | 亭政办发〔2021〕6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有效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超标粮食处置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规范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工作,落实超标粮食监督管理责任,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盐城市亭湖区超标粮食处置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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