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2468287019E/2021-1381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档案局 发文日期 2021-10-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关于开展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机关档案工作水平,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增强档案服务发展、服务民生能力,现就做好2020年度机关档案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镇(区、街道)、区直部门2020年度立档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情况及到期档案移交进馆情况。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2020年度档案工作检查,主要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13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江苏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苏档规发〔2016〕3号文件)要求,对各立档单位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逐件核查,具体要求是:

(一)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各单位在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前,要全面收集各门类、各载体文件材料。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且已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和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应收集归档。特别要加强以下文件材料的收集:本单位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各业务科室形成的相关专业材料;党员年报、干部编制、本单位业务工作统计等各种报表;组织沿革、大事记、工资审批、职称、任免、表彰、各类介绍信及存根;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干部考核材料、党建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合同、诉讼、各类提案答复等材料。要加大对会计、科技、声像、实物、电子及专业档案整理力度,确保档案门类齐全,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散失和损毁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按时完成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完成本单位2020的文书、会计、科技、声像、实物、专业、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建设项目及电子文件等各门类及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新组建及有变动的机构需按照“三定方案”职责范围,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保管期限表,并附本单位“三定方案”,报区档案局审批备案。

(三)同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2020年归档文件目录要全部实现电子化,有条件的单位要对全部室藏档案进行全文扫描,实行数字化管理。2020年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已全面完成,从2020年起,凡保管期限为永久、30年的档案移交区档案馆时,全面推行全文数字化扫描,实行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双套制”进馆。

(四)抓好所属单位档案整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各镇(区、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在做好本级各类文件材料归档的同时,还要及时部署和加强对行政村、社区和下属单位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确保基层档案工作不留空白,各类档案应收尽收。

三、检查方法

检查分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各镇(区、街道)、区直部门接通知后,要认真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特别是要按《江苏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苏档规发〔2016〕3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度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整理归档合乎规范,并认真填写《全区机关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

(二)检查。拟从11月初开始,区档案局会同区档案馆成立检查组,采取“家家到”形式,对各镇(区、街道)、区直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照文件整理要求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束后,区档案局将检查情况通报反馈给受检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各镇(区、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20年度档案整理及到期档案进馆工作。区档案馆要加强对归档整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立档单位解难释疑。各单位工作中遇到具体业务问题,可与区档案馆联系(联系人:成孝东,电话:66690351)。

特此通知。

附件:全区立档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doc

盐城市亭湖区档案局

2021年10月12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