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

发布日期:2021-10-19 17:28 来源:亭湖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已由 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同意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亭行审投资复【2021】217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融资借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THGC-2021-025    

2.2 招标范围:拟在亭湖区约400个住宅小区内新建4000套(40000个充电端口)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包括施工及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运营期满后移交等,具体含新建充电桩、充电棚基础及安装、后台管理收费、现场监控系统、智慧管控系统、配套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营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全费用报价表和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约 4000 万元。

2.4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5 施工工期:本工程整体建设期270天(建设期内实行分区或分点施工,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日历天)内完成指定小区或指定点位的施工并通过验收)。

2.6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7 运营期:本项目整体运营期为8年,整体运营期自整体建设期满后开始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地市级及以上运营商或国家电网市级及以上机构或其授权唯一子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盖章(其中联合体投标协议必须共同签署);③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3.1.1条第①项资格要求的单位,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 40 万元整,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账号:50535820789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持转(汇)款凭证(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即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退回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6.2 方式:自行下载。

6.3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2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11  10  15  00 分,现场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从6月22日开始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果需要答辩(或演示),可将答辩(或演示)者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

联系人: 吉勇                     

电话:1330510235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老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王福元、王晶

电话:189051081011780259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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