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路高架沿线相关地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03 17:43 来源:亭湖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青年路高架沿线相关地段绿化工程已经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青年路高架沿线相关地段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境内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76万元。

4、施工工期:15日历天, 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养护期为二年,成活率100%)。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发包范围:青年路高架沿线相关地段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总面积约8.25亩,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0月-2020年 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4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上述第4条及第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5B9SBRS13WWvvOsllOq8g 提取码:b8zl )。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5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        

     址: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180号

    联系人:江彬

     话:1391467921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王福元      

    联系电话:0515-88221723 、189051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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