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99/2020-00416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3-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关于成立盐城市亭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经济开发区、新洋经济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按照《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亭政发〔2020〕23号)精神,亭湖区统计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了盐城市亭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下发给你们。

有关部门如果人员变更,请及时函告盐城市亭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房园园;电话:66691218。

 

附件:盐城市亭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

 

 

盐城市亭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盐城市亭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盐城市亭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亭湖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是盐城市亭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亭湖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设在盐城市亭湖区统计局。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综合宣传组、业务与质量控制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统计执法组。

一、亭湖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 梅 区统计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徐刘晔 区综合经济调查队队长(副科级)

副 主 任:刘  柳 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宇周伟 区发改委现代服务业管理办公室正股级办事员

陈炳生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陈显武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籍科科长

季嘉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科长

刘晓韬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计生科科长

钱湘英 区统计局工会主席、综调队副队长

刘  丽 区统计局综调队副队长

刘菁菁 区统计局农调队正股级科员

刘晓蔚 区统计局综调队副股级办事员

成   员:张 超 区委政法委社会治理科科长

苏成华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唐 莉 区委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科长

陈中书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一级科员

徐林法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徐 铭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曹 婷 区财政局副股级办事员

花雅玲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杜华楠 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与扶贫科科长

仇 卉 区委外事工作科科长

杨建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汪 兵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苗友澍 区医保中心副主任

丁振威 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正股级科员

郭婷婷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副股级科员

王永红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刘 艳 亭湖供电营业部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

二、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组成人员

综合宣传组

组长:刘  丽

成员:王丽华  沈海云  陈龙根  钟新娣 吕生琴

户口整顿组  

组长:陈炳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张玉婷(区公安分局) 蔡  萍  刘晓蔚  房园园

业务与质量控制组

组长:刘晓蔚

成员:杨  婷  房园园  陈  晨  吴  骏  宋文浩

数据处理组

组长:钱湘英

成员:廖  茜  吴  骏  宋文浩

统计执法组

组长:刘菁菁

成员:丁  曼  陈  晨  朱  珍

三、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

综合宣传组:负责普查工作组织协调、工作进度安排、文件起草、简报编发、文件流转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普查相关物资和数据处理设备采购的招标组织;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制发普查宣传品;协调主流媒体搭建普查宣传工作平台;负责策划宣传周、宣传月等大型活动;协调普查成果发布、解读和舆情应对;负责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查宣传活动;组织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业务与质量控制组:负责研究制定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普查试点;组织指导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普查员选聘、培训、摸底、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发布普查数据公报;编辑、出版和管理普查数据;组织开展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各级普查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

户口整顿组:负责户口整顿工作的方案设计、试点和组织指导;提供人口基础资料;协助现场登记的相关工作。

数据处理组:负责研究制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与实施细则;负责普查用电子地图和提出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建议;负责组织培训数据处理人员;组织实施数据录入、编辑审核、汇总及全面质量控制,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

统计执法组:负责受理对普查违法行为举报,转办、督办案件;依法对重大普查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