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大洋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履行区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决议、决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2、牵头负责辖区内社区服务业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社区医疗卫生、社区文化教育等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布置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进行督促检查。
4、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劳动就业管理、培训汉及职业介绍和民政福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社会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各项保障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征兵动员、民兵整组、军政训练和“双拥”等工作。
5、负责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建设等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居民群众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驻地单位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人口管理、安全管理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街道办事处机关的行政监察工作,推进廉政建设;负责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与审计、集体资产营运管理等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大厦
邮编:224001
联系电话:0515-8820177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周从乔 办公室电话:0515-88201778
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党工委、办事处机关的日常事务;
2、做好党工委、办事处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发及会务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以及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党工委决定,做好干部人事有关工作;
4、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房屋、水电、办公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工作;
5、协助做好政协、宣传、统战工作;
6、完成上级机关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赋予的其他各项任务。
经济科
负责人:陈智 办公电话:0515-69939815
工作职责:
1、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计划,分解细化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财税入库等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职能;
2、制定阶段性、专向性工作计划和措施,指导各村居抓好落实,适时组织督查推进和考核评比;
3、定期总结分析街道经济运行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拿出对策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4、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工商管理、价格监督、技量监督等工作;
5、负责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和村居财务管理、监督、审计工作;
6、负责街道、村居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党群科
负责人:陈玲玲 办公电话:0515-69939835
工作职责:
1、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党组织间的日常工作联系;
2、起草、印发街道党工委以及上级来文和下级单位请示、报告的登记、呈送、催办、存档;
3、做好归口的组织、人事、宣传、统战、老干部、干部人事档案、党员人事档案、关工及关心下一代等各项工作;
4、及时做好每年两次的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准备,同时搞好网格服务热线及党员服务中心以及远程教育站点的服务和管理;
5、协助分管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接待工作以及党工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城管科
负责人:赵春林 办公电话:0515-69939839
工作职责:
1、负责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管理,落实车辆看管、门前秩序、卫生绿化三包责任制,不断提高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2、负责对后街后巷道、污水沟河的清扫、清理保洁,积极参与市政府对环境清扫保洁的市场化运作政策,全面提高环境卫生保洁质量;
3、做好辖区绿化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植树、节日花草任务;
4、组织协调做好辖区防台、防汛工作,保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5、做好居民住宅危房修缮、救助申报工作,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巩固达标成果,使“四害”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7、协助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精神病防治,尽快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制;
8、做好城管法规政策的宣传,协助上级进行综合执法。
社会事务科
负责人:于海东 办公电话:0515-68082731
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群众思想、道德、文化等教育,做好社会服务、社会救助救灾、社会福利等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做好社团、老龄、残联、婚姻、殡葬等工作;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双拥共建、优待抚恤、无军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委会开展工作,加强社委会队伍建设;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