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迎宾路8号
办公电话:0515-88511121
法定代表人:李小峰镇长
二、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一)党委主要职责
镇党委是全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区委领导下工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级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和指导人大、政府、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武和各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
3、决定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5、负责对镇管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承担全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责任;
7、负责指导和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8、完成区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主要职责
镇政府在区政府和镇党委领导下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落实区政府、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负责制定镇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镇科技、教育、卫生、民政、计生、城管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加强社会公共事业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6、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7、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自治工作,加强民主法治和新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8、完成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镇机关设立5个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政法综治信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挂“新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工作业务上独立运作)。同时,按有关规定在党政办公室设立纪委、监察、人武、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岗位,其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我镇有关党政机构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武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12345”平台答复工作;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订镇经济发展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物价、安监、交通等工作;负责镇村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负责发展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服务业等工作;负责发展农村经济、扶贫等工作;配合水利、国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电力、电信、邮政、金融等部门开展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法综治信访办公室。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和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制订镇社会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居)委员会建设、行政区划、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城乡低保、殡葬管理等民政工作和残联、老龄等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科协、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广电等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办公室。负责编制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负责镇财政预算内外及其他收支的组织、管理、审核;负责资金的筹集、调度和债务控制;负责审计工作;负责《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进行财务核算;负责对上级财政投入的各项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负责镇财源建设,协调和配合国税、地税等部门开展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新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农村经济合同管理;负责扶贫开发;负责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及重点镇建设;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