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现特向社会公布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一、区财政局机关主要职能
区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区财税政策、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
(三)组织实施全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四)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五)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七)承担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八)拟订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和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研究拟订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领域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一)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政策。
(十二)研究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
(十三)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四)依法管理全区会计工作
(十五)承担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等监督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六)组织财政课题研究和实施教育规划。
(十七)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二、区财政局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社会保障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工贸与会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农业农村科(基层财政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绩效管理科)、财政监督科(税政法规科)
三、办公地址:青年东路55号
联系电话:66690305/8988030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负 责 人:陈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