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关于违法建设治理旬报工作的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三治三化”专项行动违法建设治理旬报工作,提高旬报填报质量,参照区亭专指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新洋工作实际,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制定本考核方案。现将《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关于违法建设治理旬报工作的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委会
关于违法建设治理旬报工作的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三治三化”专项行动违法建设治理旬报工作,提高旬报填报质量,参照区亭专指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新洋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济区结合各村居的科级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一)按时报送。各大块每月9日、19日、29日,上午12时前向经济区违建整治办及时上报旬报表,节假日期间正常报送,迟报1天扣1分,迟报2天扣2分,迟报3天扣3分,以此类推。
(二)填报格式。格式错误或漏填1项的扣1分,格式错误或漏填2项的扣2分,格式错误或漏填3项的扣3分,以此类推。
(三)漏报虚报。漏报虚报1起的扣2分,漏报虚报2起的扣4分,漏报虚报3起的扣6分,以此类推。
(四)数据准确。数据不准1起的扣1分,数据不准2起的扣2分,数据不准3起的扣3分,以此类推。
四、考核奖惩
考核工作由经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各考核对象旬报表填报情况进行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当月扣分情况。
(一)考核实行指标量化积分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根据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各村居或个人进行倒扣分考核。以在考核期间内,100分减去累计扣分为最终得分。
(二)以一个考核期间为单位,每位列入考核对象的成员(结合各村居的科级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每人缴纳违法建设旬报工作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全部缴入经济区违法建设整治经费专户管理。
(三)对最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各村居个人(各科级干部随同结合的村居进行考核),按照保证金1:1比例进行奖励,奖励经费在经济区违法建设整治专项经费中列支;最终考核得分在85-94分之间,全额返还个人保证金,不予奖励;得分低于85分的,保证金转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填报工作。旬报表须全面综合地反映我经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体情况和成效,不仅要使市、区领导能够直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村居的工作成果,还可以通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为各级领导全局把握和科学决策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报表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做到不迟报、不错报、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主要领导要对旬报表进行审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严格规范填报流程。各村居旬报表填好后先把电子版发至违建整治微信群(对各村居的旬报考核即依据各村居最先填报的电子版为准),由经济区违建整治办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审核,汇总审核好后发送给主管部门,如填报有误经济区违建整治办及时通知各村居进行修改,违建整治办审核好后通知各大块打印成A3纸质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到经济区违建整治办,纸质版距电子版报送不得相隔超过半天。
(三)严肃考核工作纪律。考核由经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实施。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办公室须切实履行考核职责,严肃考核纪律,规范考核流程,确保旬报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客观、准确。不得故意夸大、缩小、隐瞒和歪曲事实,不得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提供或利用虚假数据。最终考核结果须经考核对象确认,接受考核对象监督。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