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新发〔2018〕69号
新洋经济区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新洋经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和新洋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新洋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划、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新洋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查考核。
(五)完成新洋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志刚
副组长:阮绍刚 张敬富
成 员:张金桥 秦峻亚 江丽丽 姚立远 张文才
杨君琪 孙利民 蔡 杨 刘守雄 袁正宏
朱 晖 商卫斌 张国春 徐 晖 李亚东
耿卫军 唐正实 张 红 周耀华 徐 辉
钟璟玲 陶原原 卞永胜 戴丽丽 黄 皓
杨 丹 郑庚信 蔡国娣 曹大伟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区党政办,朱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进行报批调整。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