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统字〔2017〕15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股级干部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调查队,各镇、街道、经济区统计站: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保证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各专业实行归口管理,并明确牵头负责人。现将牵头负责同志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刘 丽 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工作。
蔡 萍 牵头负责社会事业科工作。
王丽华 牵头负责贸易统计科工作,侧重负责贸易统计工作。
钱湘英 牵头负责城乡住户调查等工作。
刘菁菁 牵头负责投资科工作。
沈海云 牵头负责农业和农村统计等工作。
杨 婷 牵头负责工业能源科工作。
丁 曼 协助负责贸易统计科工作,侧重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
盐城市亭湖区统计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