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716875427P/2017-05066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盐东镇 发文日期 2017-07-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关于设立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的 盐委办发【2017】26号文件

盐委办发〔2017〕26号

关于设立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的

通     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建立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组织体系的通知》(亭政办发【2017】63号)文件要求,现设立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尤伟光

副主任:李翠凤  张金旺  潘国昌

成  员:施志亮  袁德国  王加华  陈  江  石爱军

    吉永书  潘国峰  浦金奎  严茂新  杨登桂

    蔡  荣  浦一峰  蔡绍景  陈爱权  李  斌

吉正英  严祝平  杨正娟  蔡万明  徐祝霞

陈建忠

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信访调解室,由潘国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应实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设立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进行调解,做到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健全调解工作制度,逐步形成“镇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机制。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盐东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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