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物价局
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亭价发〔2017〕17号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盐城市物价局、盐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和盐城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盐市价发〔2017〕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盐市价发〔2017〕22号)
盐城市亭湖区物价局 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2017年5月25日
抄送:市物价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盐城市亭湖区物价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