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新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通榆河和新洋港管理与保护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056/2016-02190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6-06-28 |
文号 | 亭政规发〔2016〕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根据《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亭政办发[2023]3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
【废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榆河和新洋港管理与保护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