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农委发〔2013〕79号
关于成立亭湖区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
工作组的通知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委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规范我区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和行为,科学鉴定农作物生产事故的原因,贯彻执行好《江苏省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亭湖区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组如下:
组 长:曹志华 区农委副主任、林业工程师
副组长:张 骅 区种子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组 员:顾金祥 区植保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胥尹忠 区林蚕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徐翠芳 区植保站办事员、高级农艺师
刘大孟 区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农艺师
陈乃祥 区土肥站站长、农艺师
王永超 区作栽站站长、农艺师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种子站,由张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并牵头组织专家进行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若区级专家力量不足,应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专家鉴定。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