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科字〔2013〕7号
关于徐春琴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事业单位,各镇经发办,各街道办事处经济科,盐城环保产业园、亭湖新区、新洋经济区经发办: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区科技局股级干部过堂的复函》(亭组干函〔2013〕18号)的精神,局党组研究决定:
徐春琴同志任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3年5月16日
|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71X7/2013-02417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13-05-16 |
| 文号 | 亭科字〔2013〕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时效 | |||
关于徐春琴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