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工商党字〔2012〕8号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队、会、工商所:
经局党总支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局领导工作分工和机关挂钩工商所工作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分工、挂钩联系点
局长、党总支副书记吴东林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工作。
副局长、党总支书记栾建军同志,负责局党务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登记注册、外资企业监督管理、基层建设、文明创建、招商引资、老干部管理、工会、计划生育、妇委会、关工委和扶贫工作。挂钩联系城中工商所、伍佑工商所。
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纪检组长苗志荣同志,协助抓好局党务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分管财务(审计)、老干部管理、工会、计划生育、妇委会、关工委和扶贫工作。挂钩联系城北工商所。
副局长、党总支委员赵洪平同志,分管个体企业经济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协会。挂钩联系城东工商所。
副局长、党总支委员刘士奇同志,分管市场合同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消费创建、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工作、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企业信用协会、安全工作。挂钩联系城南工商所、城西工商所。
副局长、党总支委员陆朝霞同志,分管法制、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经济监督检查大队、信息化建设、工商学会工作。挂钩联系南洋工商所、盐东工商所。
二、机关挂钩工商所
办公室挂钩城北工商所;
财务科、监察室挂钩伍佑工商所;
登记注册科挂钩城中工商所;
监督科挂钩城东工商所;
市合科、个私协会挂钩城南工商所;
消保科、消协挂钩城西工商所;
公平交易科、经检大队挂钩南洋工商所;
法制科、学会、信息中心挂钩盐东工商所。
三、分管、挂钩工作要求
1.局领导、机关各科室要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好面上的工作,又要抓好分管条线和挂钩点的工作,促进面上工作和分管条线及挂钩点工作同步展开。局领导、机关各科室与分管条线、挂钩点工作实行同目标、同考核、同奖惩,以确保分管和挂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局领导、机关各科室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条线工作和挂钩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善于用分管条线和挂钩点工作的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以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3.局领导和局机关要加强政治责任心,改进作风,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工商系统的各项管理规定,以实际行动为分管条线和基层同志放好样子,做好表率,重塑工商队伍的新形象。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领导 分工 通知
抄送:盐城工商局
盐城工商局亭湖分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