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委发[2012]38号
关于建立“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
动物防疫站支部委员会”的
通 知
青墩办事处、南洋街道办事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工业集中区:
因事业单位改革和党员教育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建立“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动物防疫站支部委员会”,隶属于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委员会。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1085K/2012-02892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南洋镇 | 发文日期 | 2012-02-15 |
文号 | 南委发[2012]3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关于建立“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动物防疫站支部委员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