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100XM/2010-03135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0-08-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根据中共盐城亭湖区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亭委[2010]44号)规定,设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区住建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建设局的职责整体划入。

(二)取消已由上级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事项。

(三)增加部分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增加部分住房保障工作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2、加强全区城镇建设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3、加强全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4、加强区域内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具体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建设事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二)负责全区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小城镇和小康示范村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全区城镇发展指标体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研究制订全区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检测等有关工作;统一行使建设行政审批权;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负责全区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建筑企业外出施工管理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全区建设系统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系列职称考试(评审)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申报、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共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配合道路、供电、供水、燃气、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各镇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工作的建议。

(六)负责房地产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制订全区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小区整治和旧城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以及租赁补贴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矛盾协调、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区域内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具体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建设科研技术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指导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八)指导全区建设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法制科)

1、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文印、通讯、财务、印章管理和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新闻宣传报导、政务信息和综合调研,负责各类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局系统党务、信访、人事、劳动、群团和社会组织等管理工作。

4、负责局系统法制教育工作,指导服务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工程建设科(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组织制订全区建筑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2、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有关工作。

3、负责进区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单位资质核验工作;承办全区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负责全区一、二级建造师和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考试、注册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组织开展省、市级优质工程、工法、优秀QC小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申报等工作。

6负责全区建设系统技术市场、科技成果、人才开发和教育工作,组织全区建设系统职称考试和评审,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和岗位培训考试。

7、负责指导全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区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参与协调管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等有关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与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8、指导全区外出施工队伍和对外承包与劳务合作,涉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安保设施的管理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房地产业科

1组织制订全区房地产发展、拆迁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等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2、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准入和开发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初步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3、负责全区房地产项目开竣工和税收等信息的收集与台帐建立工作;负责全区白蚁防治工作。

4、负责区域内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具体承担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5、牵头负责相关老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区行政区域内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备案和调解物业矛盾等工作。

6负责全区房屋拆迁管理和项目督查服务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城市建设科

1、组织制订全区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2、配合参与城市道路、路灯、水、电、燃气、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年度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及经费计划,组织指导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及竣工验收、安全生产和维护管理。

4、配合参与编制城市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选址定点。

5、负责数字化城管案件的处理和核查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村镇建设科

1、组织制订全区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技术标准和管理措施;参与村镇规划编制认证审查、报批工作。

2、负责村镇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除村(居)民个人住宅的各类工程建设的管理和考核,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并指导推广,指导村镇开展节能等适用技术的推广。

3、指导村镇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和镇容村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及小区配套建设的管理和考核,负责村镇建设综合开发的资质初审和年检工作。

5负责协调处理1997年以前城区建设局发放的民房建筑执照遗留问题。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六)房改和住房保障科

1、组织制定全区房改与住房保障、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2、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具体实施工作的指导和考核;承办全区政策性住房建设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

3、负责全区公有住房出售、职工购房补贴等房改事项的审批工作;承办全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初审工作以及租赁补贴核发初审工作。

4、负责全区房改与住房保障台帐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3名,原行政附属编制1人实行老人老办法。

领导职数设:局长1正、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职数设:科长(主任)6名、副科长(副主任)1名。

机关党务干部按有关规定配备。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表



主题词:职能  机构  编制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80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表


序号

岗 位 设 置

核定

编制

备  注

领   导

局  长1名

副局长3名

5

机关党务干部按有关规定配备

1

办公室

(法制科)

主  任1名

副主任1名

办事员1名

3

机关原行政附属编制1人,实行老人老办法。

2

工程建设科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科长1名

办事员1名

2

3

房地产业科

科长1名

1

4

城市建设科

科长1名

1

5

村镇建设科

科长1名

1

6

房改和住房保障科

科长1名

1


合  计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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