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0-03-06 00:00 来源:亭湖区卫计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局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亭卫字〔2010〕30号

 

亭湖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盐发[2010]2号)精神,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提高运行效率,根据《盐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盐卫基妇[2010]1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以及群众受益等方面的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为导向、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绩效分配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切断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的联系。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要向被考核对象公开,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三)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重点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效率和任务完成质量。

    (四)坚持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内容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社会评价等。绩效考核平时执行《亭湖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年终以区卫生局《盐城市亭湖区二O一O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为主要依据,结合社会评价进行综合考评。

    (二)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社会评价等。绩效考核平时执行《亭湖区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年终以区卫生局《盐城市亭湖区二O一O年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为主要依据,结合社会评价进行综合考评。

    (三)村卫生室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规范医疗和合理用药情况、药房规范化、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平时《亭湖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年终以区卫生局《盐城市亭湖区二O一O年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为主要依据,结合群众满意度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实行绩效考核的对象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二)考核主体

各单位的绩效考核,由区卫生局会同财政、人事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考核程序

    1、区卫生局会同财政、人事等部门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

    2、各单位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五、考核结果

    对各单位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确定考核得分比,计算公式为实际得分除以80。

考核结果作为核拨财政补助经费和核定个人绩效工资的依据,并与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对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政府核定的补助总量全额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政府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补助额。扣减的资金可用于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突出问题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

    各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聘用、绩酬、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建立组织,细化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提高考核质量。鼓励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参与考核或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完善考核办法,明确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从2010年2月起执行。

    附件:1、亭湖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标准

    2、亭湖区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

3、亭湖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

二〇一〇年三月六日

抄送:市卫生局,区政府办。


附件1:

亭湖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分值

一、

综合

管理

(24分)

I、院务管理(不含站)

中心对区域内独立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行政、业务和药械的统一管理。

2

2、规章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到位。

4

3、人员和岗位管理

按照核定编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卫技人员的学历层次逐年提升。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省级管理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

4、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合理预算服务收入并按预算标准控制支出总额。

2

5、信息管理

医疗卫生服务和财务管理实行计算机管理,并根据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信息化建设任务。

2

6、服务环境

服务环境整洁、温馨,具有无障碍设施和便民措施。

2

7、双向转诊(不含站)

与1-3所综合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制定双向转诊的具体规定,年内有病人转出和转入。

3

8、优化服务

转换服务模式,开展健康服务进万家活动,完成规定目标任务。

5

二、

基本

医疗

服务

(30分)

9、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门诊处方和病历合格率≥95%;有康复病床的中心甲级病案率90%,无不合格病历:辅助检查、院感、医疗废物处置等符合规定要求;门诊抗生素使用符合规定;辅助检查阳性率达到规定要求;无超范围执业和无证执业,全年无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三基”考试合格率100%。                                                

10

10、服务数量

门急诊服务总量和住院病人数比上年度有所增加或减少比例≤10%。

5

11、基本药物

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基本药物;药房管理达到规范要求。

8

12、费用控制

与市级医院相比,门急诊和住院均次费均降低50%以上。

7

三、

公共

卫生

服务

(33分)

13、健康档案管理

辖区居民和65岁以上老人健康建档率分别达到50%和95%。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并实施计算机管理。

4

14、健康教育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按要求定期更新;每月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

15、预防接种工作(不含站)

适龄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按规定完成其他免疫接种任务。

5

16、传染病防治

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和漏报率符合要求,协助做好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

5

17、儿童保健(不合站)

0—36个月婴幼建卡率、系统管理率和新生儿访视率达到规定要求。

4

18、妇女保健(不含站)

孕产妇建卡率、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达到规定要求。

4

19、老年人保健

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每两年一次健康检查率符合要求。

2

20、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和II型糖尿病人管理符合要求;35岁以上门诊人群首诊测血压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2

21、重性精神病人管理

按规定做好辖区重性精神病病人的登记和管理。

2

22、其它

协助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应急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2

四、

社会

评价

(13分)

23、职工满意度

职工对工作环境、进修学习及单位领导工作情况的综合满意度≥90%(调查职工人数不少于5名)。

5

24、群众满意度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条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满意度≥90%(调查当地居民不少于20名)。

8

附件2:

亭湖区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一、

综合

管理

(22分)

1、院务管理

明确全院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逐级落实责任考核体系;按照《江苏省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目录》,全面实行院务公开。

2

2、规章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到位。

2

3、人员配备和岗位管理

按照核定编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卫技人员的学历层次逐年提升。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院长、副院长应参加省级管理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构建以中级职称为骨干的卫技队伍。

4

4、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合理预算服务收入并按预算标准控制支出总额。

2

5、信息化建设

医疗卫生服务和财务管理实行计算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并根据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信息化建设任务。

3

6、服务环境

服务环境整洁、温馨,具有无障碍设施和便民措施。

2

7、双向转诊

与二、三级综合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制定双向转诊的具体规定,年内有病人转出和转入。

2

8、优化服务

转换服务模式,开展健康服务进万家活动,完成规定目标任务。

5

二、

基本

医疗

服务

(30分)

9、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处方和病历合格率≥95%,甲级病案率99%,无不合格病历;辅助检查、院感、医疗废物处置等符合规定要求;门诊抗生素使用符合规定;无超范围执业和无证执业,全年无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三基”考试合格率100%。                                       

10

10、服务数量

病床使用率达到60%;门急诊服务总量和住院病人数比上年度有所增加或减少比例≤10%。

8

11、基本药物

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全部实行零查率销售;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基本药物;药房管理达到规范要求。

6

12、费用控制

门诊、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区定标准内。

6

三、

公共

卫生

服务

(23分)

13、健康档案管理

辖区居民和65岁以上老人健康建档率达到区定标准。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并实施计算机管理。

3

14、健康教育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按要求定期更新;每月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

15、预防接种工作

适龄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按规定完成其他免疫接种任务。

3

16、传染病防治

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和漏报率符合要求,协助做好传染病其他防治工作。

3

17、儿童保健

0-36个月婴幼建卡率、系统管理率和新生儿访视率达到规定要求。

2

三、

公共

卫生

服务

(23分)

18、妇女保健

孕产妇建卡率、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达到规定要求。

2

19、老年人保健

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每两年一次健康检查率符合要求。

1

20、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和II型糖尿病人管理符合要求;35岁以上门诊人群首诊测血压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1

21、重性精神病人管理

按规定做好辖区重性精神病病人的登记和管理。

1

22、村医补助

及时足额发放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发放资金不低于补助总额的30%。

3

23、其它相关工作

协助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应急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2

四、

村卫生室管理

与新农合(15分)

24、一体化管理

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统一管理,开展巡回医疗。

5

25、村医用药管理

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进行管理和指导。

4

26、新农合服务

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管理规定,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实现即时结报;参合人员本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60%。                               

6

五、

社会

评价

(10分)

27、职工满意度

职工对工作环境、进修学习及单位领导工作情况的综合满意度≥90%(调查职工人数不少于5名)。

5

28、群众满意度

居民对乡镇卫生院服务条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满意度≥90%(调杏当地居民不少于20名)

5

附件3:

亭湖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分值

一、

综合

管理

(20分)

1、制度与管理

各项管理制度齐全,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建立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台账,及时上报卫生服务信息。

6

2、人员及培训

在岗服务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按照要求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和岗位教育。

4

3、一体化管理

主动参与、配合实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5

4、优化服务

转换服务模式,开展健康服务进万家活动,完成规定目标任务。

5

二、

公共

卫生

服务

(45分)

5、健康档案

协助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及时使用和更新档案。

8

6、健康教育

按规定设置宣传栏并及时更换内容:按规定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按时开展健康知识专题讲座。

6

7、预防接种

通知预防接种对象进行接种,及时发现、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4

8、儿童保健

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开展新生儿访视,进行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

4

9、妇女保健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孕产妇保健,按时参与产后访视。

4

10、老年人保健

按规定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

4

11、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疑似病例;  协助做好疫点处理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等工作。

6

12、慢性病管理

按规定为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量血压,对原发性高血压和II型糖尿病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和随访。

6

13、精神疾病管理

协助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开展系统管理。

3

三、

基本

医疗

服务

(25分)

14、服务质量

严格根据限定的诊疗项目开展医疗服务;处方书写规范,台账记录完整清楚;合理用药,不滥用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医疗废弃物按照规范要求处理。

12

15、基本药物

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6

16、新农合服务

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做到门诊费用网络结报,定期公示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

7

四、

社会评价(10分)

17、医德医风

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环境整洁。

4

18、群众满意度

随机调查20名以上当地居民,满意度≥9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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