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利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利系统行风建设,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我局行风监督员:
开 发 区: 陈以明
盐 东 镇: 张德军
南 洋 镇: 李 浩
青 墩 镇: 姚金春
新 兴 镇: 王龙舰
永 丰 镇: 孔为富
伍 佑 镇: 柏志芬
便 仓 镇: 顾曰群
步 丰 镇: 丁长海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