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对集体资产实施管理;
二、负责对全系统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售、维修、开发、购建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负责全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
五、配合搞好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对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实施有效管理;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索引号 | 12320902MB02470388/2007-02667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供销总社 | 发文日期 | 2007-03-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盐城市亭湖区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盐城市亭湖区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对集体资产实施管理;
二、负责对全系统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售、维修、开发、购建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负责全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
五、配合搞好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对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实施有效管理;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