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矛盾调处中心,区局各科室处: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层次,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的能力和水平,依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蔡 明 局长
副主任:吴建平 副局长
委 员:王丽莉 办公室主任
刘亚华 法制宣传科科长
洪维江 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唐 悦 公证处主任
徐海文 基层工作科科长
陈玲玲 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
调委会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科,吴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调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基层工作科牵头协调有关科室共同完成。
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
2006年11月17日
主题词: 司法 成立 人民调解委员会 通知
抄 送:市司法局,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区有关部门
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