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亭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定和实施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地方行政性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外经贸企业的改革。
(二)拟定和执行全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区内对外经贸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各类外经贸企业全面完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任务;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报和组织实施;管理全区相应的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际招标和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管理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招标工作;指导、协调外国对本区出口商品反倾销的有关事务;指导和监督本区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
(三)审核、报批在区内设立的各类对外经贸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生产、流通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国际广告经营权和国际展览经营权以及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更名、扩大经营范围的报批。
(四)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审核、报批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设立在国(境)外非贸易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审批规定限额内区所属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变更;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申领外商投资企业及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指导、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五)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建立和发展与国外有关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审核、报批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接受联合国多边、政府双边和民间等国际援助及其他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审核、报批和管理外国、港澳台企业在本区设立代表机构等有关涉外事务。
(六)负责全区有关国际贸易、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市场发展和出口商品发展战略的信息交流工作以及外经贸人才的培训。
(七)指导和管理外经贸统计和信息发布,并提供咨询服务,承办本区内出国(境)劳务人员的审查。
(八)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区海外经贸网络;协调、指导全区外经贸队伍和业务建设。
(九)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区外贸局设秘书岗位1名和2个职能股室,即:外贸股、外资外经股。
1.秘书
协助局领导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各种会议和对外宣传、调研、文秘、公文、通讯、信息、文书档案工作。负责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本局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固定资产、卫生绿化、安全保卫。负责本局行政经费的报批和使用。负责制定本局思想教育计划和全区外向型经济人才培训规划、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本局党务工作。负责承办局管干部的考察、奖惩事项。负责本局的机构、编制、工资、社会保险等统计和报批。负责本局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开展外向型经济政策和涉外经济法规及其它条法工作的宣传、实施及三外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草拟和考核。负责本局汽车、微机的使用和管理。
2.外贸股
负责国家有关外贸政策、法规的传达、落实、督促和检查。负责协调外贸企业与海关、商检、经营公司的关系。汇总、编制、报送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和协调处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综合分析全区外贸生产情况。负责全区外贸企业、自营生产企业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管理工作和全区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出口经营权的申报管理,负责全区外贸企业、自营生产企业加工贸易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全区自营企业参加国内外交易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对国际市场行情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通报给全区外贸企业。负责全区外贸统计及外贸统计人员的培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外资外经股
负责国家有关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法规的传达、落实、督促和检查。负责全区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规划、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研究起草全区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法规、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区的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全区利用外资项目的洽谈、论证,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报批利用外资项目的合同、章程,报批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审查上报企业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和在国外设立相应机构的申请。负责海外非贸易企业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章程的初审和转报归口管理有关涉外经贸事项。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依法监督、检查和管理;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筹备、建立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矛盾;调解或组织调解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纠纷。负责与商检、海关、金融部门间的协调。负责汇总分析、上报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的各类统计报表。负责审核、上报间接利用外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出国(境)团组预审、报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亭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关事业编制7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中层干部职数为:秘书1名,科长2名。
目前现有人数为8名,分别是:局长1名,副局长(副主任科员)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