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大力弘扬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感动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树立关爱他人、热爱家乡、奉献社会的时代风尚,为夺取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新胜利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首届“感动亭湖十大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能够体现新时期的亭湖精神,在各行各业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是市、区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3、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全区范围有较大影响和示范作用;
4、以个人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5、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认同,引发社会共同思考;
6、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二、评选步骤
1、2010年1月1日——1月15日为候选人推荐阶段。
2、2010年1月16日——1月31日为评选公示阶段。将正式候选人名单与事迹在亭湖快讯、亭湖新闻、中国•亭湖网等媒体公布,组织全区广大干群投票。
3、2010年2月10日为总结表彰阶段。对最终产生的首届感动亭湖十大人物进行表彰,并举办颁奖晚会。
三、活动要求
1.各大块、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首届“感动亭湖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按照亭委办〔2010〕6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推荐和投票工作,形成全区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推荐出能代表本地区、本战线最具感动力的典型。全区各大块至少推荐2-3名候选人,区直各部门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
3. 本次活动采取“个人推荐、单位提名、部门推荐”三种形式,所报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两份,统一用16K打印,并用电子邮件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thxcbxck@126.com,联系电话:66691029,联系人:唐婷婷。
首届“感动亭湖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0年1月8日